台灣時報108年4月12日-大高雄萬象
朱信強指台農發申請烏龍香蕉商標陷民於不義
〔記者湯茗富旗山報導〕高雄市議員朱信強,昨天針對香蕉問題表示,台農發公司申請烏龍香蕉商標註冊,於情於法都不對!
「烏龍香蕉」是品種也是地名,這是不能當商標的,何況主動申請商標,是與民爭利、陷民於不義。他憂心忡忡說,這不只是農民的疑慮,也不是台農發是否寬貸農民的問題,而是這樣的商標根本就不應該存在!
朱信強說,當年美濃農會的米想申請「美濃米」,卻因為美濃是地名得不到商標,只好改成「美農米」。烏龍香蕉品種其實很早就有,早期旗山溪洲就有人種,現在栽種面積較早先時更廣大。台農發董事長兼任台灣香蕉試驗所董事長,欺負農民不懂,向台灣、日本申請商標註冊,嚴重影響蕉農權益。台農發本就有與民爭利嫌疑,現在還知法玩法欺負蕉農,往後蕉農在台灣及日本行銷烏龍香蕉都要受制於台農發,這種投機行為他實在看不下去。
朱信強還提供資料表示,台農發的商標在今年二月一日起就已經申請完成,但農民第一時間不知道,後來透過出口業者與媒體批露,大家才確定這個事情。由於違反商標法異議或申請評定,必須在三個月內完成,他眼看農民快要回不去了,自承相當著急。
旗山溪洲莊姓蕉農說,烏龍香蕉是北蕉變異,他十五、六年前就曾經買過,一株苗五十元高價。整個溪洲都知道原株出自鯤洲里綽號「烏龍伯」的周姓民眾蕉園,後來交給香蕉研究所培育健康苗。現在整個溪洲栽種此品種的面積,應該超過九成,但政府卻聽不見民眾的心聲,看見媒體報導台農發申請商標的理由,更讓他無法接受,故接受訪問。
根據台農發三月底接受其他媒體採訪表示,台農發日前剛申請黃金蕉的出口專利權,將來其他貿易商皆不可以「烏龍種」名稱出口台蕉。張皓鈞(台農發公司行銷企劃經理)解釋,這是為了保護生產與開發地的權利,強調當前黃金蕉在國際已有小名氣,國內應該管控外銷品質,避免農民一窩蜂搶種、貿易商出口品質參差不齊的黃金蕉,影響認真生產好產品的蕉農,未來傾向由台農發作為單一窗口,發展黃金蕉的海外市場。